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钟元霞)2021年来,巴中市平昌县把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作为打通食品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机制举措,健全规章规则,强化工作保障,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突出“三统标准”,夯实监管基础
平昌县对标省、市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要求,突出“三统一”,打造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标准化样本。
统一硬件设施,把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与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制定《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标准,按照“五必备”要求,统一市场监管所标志标牌,统一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建设快速检测室、配置执法车辆、购置执法装备,做到硬件达标、符合实际、满足需要。
统一制度规范,系统梳理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制定日常监管、食品安全许可办证、快检抽检、案件查办、档案和执法装备管理、罚没物资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流程和制度,依照统一规格、统一样式,全面规范上墙公示,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制度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违必纠。
统一治理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台账,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制定食品安全巡查频次和治理成效标准,实行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大型超市、批发企业、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农贸市场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学校食堂每月不少于1次,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制定岗位职责考核考评细则,建立日常检查“双台账”“双签字”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发现监管辖区有销售过期、假冒伪劣等食品行为,通报问责处理,确保监管到位。
突出“三联机制”,集聚治理合力
平昌县紧盯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强化“三联”监管,整合各方资源,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强化网格联合排查,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一张网”,分片分区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将属地党政领导干部、社区网格员、市场监管人员全部“入网定格”,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实行包村、包街、包户,职责明晰,责任兜底,定期交账,实现日常巡查排查常态化、长效化,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每月根据重点工作,制定下发重点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按期督查交账。加强风险研判,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汇总梳理潜在风险,研究制定治理措施。强化重点领域联合执法,聚焦公众关注的校园周边、火锅底料等热点焦点问题,联合公安、城管、教科体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6次,查办食品违法案481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
强化政企联手打假,探索实施“大宗产品建网,经销企业设员”,建立政企联合打假平台,与知名品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联合打假机制,纳入打假平台成员管理,在38家成员企业分别设立联络员,每半年召开1次政企联席会,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打假行动,快速、精准、高效打击食品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突出“三项引领”,实施系统监管
平昌县按照“大企业抓示范、小商户促规范”原则,聚焦“三项引领”,创新管理方式,突出重点行业系统规范提升。
强化信用激励引领,全面推行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信用清单”公示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单”,一企一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日常检查、监督抽验情况如实记录;建立“信用清单”,将企业主责履行、问题整改落实、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三项清单”在企业醒目位置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突出规范提升引领,推行流通食品经营单位“一店一牌(公示牌)”“一店一书(承诺书)”“一店一单(告知单)”“一店一册(进货台账)”的“四个一”规范管理,建立网络食品经营实体资质“双审查”、责任“双约谈”、质量“双抽查”监管制度,实施散装食品“两专三洁四统一”(专区、专用具;场所清洁、容器干洁、人员整洁;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台账规范、统一标示标牌、统一亮证经营)标准经营,严格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三首”(产品首检、备案首查、健康首验)监督,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开展经营行为,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坚持示范带动引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统一打造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示范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文明餐馆”“文明餐桌”,明确建设标准,集中检查验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已打造建设多又好示范超市1家,龙熙酒店、平昌饭店等“文明餐馆”示范店4家,金豪酒店、思源学校食堂等“文明餐桌”示范店9家,同昌里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