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福州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某生鲜店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的牛肉案件,货值金额达2.59万元。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行业的不法经营者,增强了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意识,切实保障了百姓的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林露 陈东红 记者朱定荣)近期,福州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某生鲜店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的牛肉案件,该案的货值金额达2.59万元。长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牛肉35.9千克,没收违法所得23458.8元,并处以罚款12.95万元,当事人均按时缴纳上述没收及罚款。期间,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信息报送公安处理,长乐区公安局也曾对该案的经营者及店长共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本案为福州市首起“处罚到人”的案件。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福州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据悉,该生鲜店采购涉案牛肉进行销售,应建立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应保存而未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作为食品销售者,明知市场上经营牛肉须有检验检疫证明,却未认真落实牛肉来源,存有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且本案涉及牛肉数量及案值较大,虽暂未发现实质性危害,但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行业的不法经营者,增强了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保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意识,保障了百姓的食品安全。下一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市场上销售未经检疫牛肉或获取无效动物检疫证明的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