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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专项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

2019-07-08 11:1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新闻中心
  

本报讯 (陈贯宇 王建全 记者李文良) 近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和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检察人员和市场监管人员,联合对许昌市部分学校及药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确保许昌市“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更实、更深、更广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和该市市场监管人员一起深入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餐饮机构等场所,全面查看厨房环境、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购进信息及使用情况,详细了解餐饮机构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做法,并就发现的隐患问题给予及时纠正。

在许昌学院附属中学和许昌高中,执法人员查看了学生食堂厨房环境、加工过程、食品留样及原材料储存等有关情况,重点询问了“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校长陪餐制的落实及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并对执法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

在大参林药店和阳光大药房,执法人员查看了药品购进渠道及手续,重点查看了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在岗情况。

在巡查中,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各有关机构,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拓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扩大专项监督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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