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玲)2019年以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制度机制,锐意创新,促进信息共享,强化结果应用,严格落实“检管结合”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共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抽检29156批次。
靶向组织食品抽检。突出专项抽检,结合本地饮食特点,在节令食品、高风险食品、校园周边食品等专项抽检的基础上增加了多次不合格食品专项抽检和特色食品专项抽检,将大桶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油条、粉丝粉条、豆芽、小龙虾、烧饼夹里脊、石榴等作为重点品种。共抽检油条264批次,不合格42批次,移送公安15批次;粉丝粉条307批次,不合格17批次;小龙虾46批次,不合格1批次。
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突破标准、资质限制,对酱卤肉使用“风险监测+执法抽检”的方式组合抽检,以小摊贩为重点,共抽检213批,移送公安3件。开展了动物源成分和转基因成分风险监测专项抽检,食品及食品包装物塑化剂风险监测专项抽检,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展了“公勺公筷使用对比试验探究”风险监测专项抽检。创办了食品药品风险预警交流刊物,深化数据分析利用,确保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强化抽检结果应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促进信息共享,强化抽检结果应用。制定了《蚌埠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规定》。除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食安前锋”专栏,定期发布“食品抽检结果、核查处置信息、风险预警和交流信息”;按季度编印“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相关成员单位;跨年度深入分析食品抽检数据,形成以“不合格食品品种、检验项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关键指标的各类详情提供给监管部门,践行“检管结合”,指导日常监管有的放矢。
确保核查处置“五到位”。明确市县核查处置权限,建立联络员队伍;设计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核查处置填报工作提示单” ,确保核查处置案件按时限办理。2021年,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对多次检出不合格和问题食品企业加强监管的工作要求,制定《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报告核查处置“一案一档”建档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整改复查督查暨“流动诊所”服务工作,抽检、生产、流通三个部门联合对通报的17家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原因排查和整改到位情况进行实地复查督查,市局核查处置“流动诊所”同步启动,目前已开出“流动诊所”诊断书11份。2019年以来共办理核查处置案件658件,涉嫌犯罪移送案件66件,入选2019 年安徽省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十佳案例”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