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戴书昶 李伟 记者张坤)为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事中事后监管,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坚持“1234”工作法,即“明确一个主体,用好两个名录库,坚持三个结合,做到四个公开”,坚持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科学组织实施餐饮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取得良好成效。
明确一个主体。明确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实施的主体是市本级,由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有关要求;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各县级市场监管局指定1名熟悉企业情况、业务能力扎实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接本辖区企业的检查工作。
赣州市市监局领导带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用好两个名录库。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建立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两个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持有执法证、精通执法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为主建立,并不断进行充实完善,确保检查人员素质过硬、业务精专、胜任检查工作;检查对象名录库对餐饮经营市场主体应录尽录、分门归类、动态完善。检查人员名单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选定,两人为一组,每组根据市县交叉混合的原则,由一名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和一名县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对象名单根据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等类别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同时对集体供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专项飞行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
坚持“三个结合”。坚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注重“人查”和“技查”相结合,实现科学高效检查。行政监督主要检查餐饮单位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索票索证及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卫生状况,有害生物滋生情况,食物加工、留样情况,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等。技术监督主要是针对被检餐饮单位经营的猪(牛)肉、食用油、餐饮具等重点品种进行现场快检,快检结果呈阳性或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有关抽检程序,针对该批次食品(餐饮具)立即开展监督抽检,重点对食品和食品原料容易出现问题的高风险项目进行抽检,如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复用餐饮具中洁净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坚持随机抽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在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对点上的检查,实现对面上的警示,持续释放明确信号,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校园食品安全是监管的重中之重,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链条责任体系的意见》,要求实行学校校长每月必查、分管校领导每周必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查、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必查、双随机必查“六必查”制度,实现学校食堂检查全覆盖,同时再按照0.5%的比例由市局组织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双随机检查。坚持压实主体责任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在检查的内容和内涵上进一步深化,既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也查县(市、区)局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实现“一次随机检查,两方责任同查”,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市通报。
执法人员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检查
做到“四个公开”。检查计划公开;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前,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检查过程公开;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在被检单位醒目位置张贴“赣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公示”,鼓励群众对被检查单位的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检查组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汇总、审核后,通报各县级局并在市局网站公示。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结果的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处罚信息公开。对双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通过连续多年双随机检查,各县(市、区)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都能基本达到监管要求,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做到一年四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后,之前较多发现的“三防”设施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等问题逐年减少,赣州市学校食堂连续多年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因为“双随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仅使被检单位心服口服,还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