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庞起生 曹春亮 赵明浩)为进一步提高疑难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防范执法风险,11月2日,河北省沧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风险研讨会。研讨会特别邀请县人大法制和建设工委副主任金艳芹、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刘隽、法律顾问季兰华参加。
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风险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上,沧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对辖区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户概况、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进行了说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进行处罚的有关依据进行了解读。与此同时,对在实际工作中查办的一些规模小、业态小的经营户在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处理时的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等难点进行了说明。
与会人员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执法实际,围绕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执法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分别提出了各自的理解和看法。沧县人大法制和建设工委副主任金艳芹、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刘隽、法律顾问季兰华结合自身多年的经验,从工作实际和法律层面分别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并提出对于规模小、业态小、人员少的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销售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建议法律适用《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结合自由裁量标准予以处罚。
沧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刘文通强调,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在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案件的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问题,是当前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类案件之一,邀请各领导及资深法律工作者开展风险研讨,旨在通过探讨交流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的方向,形成合理化建议,可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