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1号〕。
其中,淘宝网友鱼食品(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友鱼经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黄鱼(香辣味,方信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6/21),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为2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4.0 μg/kg。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据了解,江苏省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8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生产;水产制品(非即食水产品)生产;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等。另外该公司还是新四板挂牌企业,简称“方信食品”,代码696439。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该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黄鱼”产品也曾被检出污染物超标:
根据2021年6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标称连云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小黄鱼(方信水产及图形商标,2021-02-04),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为37.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4.0 μg/kg。
另外,该公司此前曾两次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2020年3月3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赣市监案字〔2020〕01017号),该公司因“舟山东海虾米”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罚款18000元。
根据2021年9月15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苏连赣﹞应急罚﹝2021﹞88号),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罚款3000元。(贾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