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庄)9月15日,四川省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股赵红霞股长、余猛副股长会同辖区监管单位双江所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所长彭庄一道,根据省局《关于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评议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1﹞176号)要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昌县巴山天香花椒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会议现场 图片说明: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上,赵红霞对平昌县巴山天香花椒有限公司在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评议过程中发现的两大类问题(一致性问题和其他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挂号销账,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的业务指导。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股强调:平昌县巴山天香花椒有限公司要在本月29日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对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评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拟写企业自查报告,目前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报告以及中秋节前停业生产的停产报告。
监管责任单位双江所彭庄根据平昌县巴山天香花椒有限公司在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评议过程中发现的两大类问题(一致性问题和其他问题)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务必落实“五定五防”(在企业内部管理上要落实‘定人定员定责定监管区域’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落实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措施)。
平昌县巴山天香花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冉总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后期的发展规划被指导组同志认可并鼓励企业要“跳出巴山天香花椒看其他企业的发展”的远景规划,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原材料采购、加工、半成品、成品着力打造自己的品牌营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