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对城乡接合部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学生就餐人数较多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的现场检查,严禁采购和加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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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下发《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对全省学校和幼儿园秋季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落细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省学校有序、平稳开学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接合部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学生就餐人数较多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的现场检查,严禁采购和加工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抓好校(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要加大对社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要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学校要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承包经营者或供餐单位,要及时终止合同。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
《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持续推动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学校、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