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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江西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

2021-09-06 14:15:5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胡佳丽
摘要: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学校食堂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张坤)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苏无锡、 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针对当前江西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学校食堂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督查审计三个阶段,计划到10月底前完成。

重点内容

防控食堂经营管理风险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 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 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 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通过在江西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江西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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