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静慧)8月31日,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协调会议在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27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以来中消协消费者满意度测评长春市有关情况、2021年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自评情况、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整情况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共培育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25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39家,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1272家。其中,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和文广旅等部门。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继续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向更多行业领域拓展,持续优化长春市消费市场环境。
第三方测评机构对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的测评结果显示,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总体处于良好水平,消费者对“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等指标的满意度相对较高。另外,从各行业测评情况看,消费者对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供热、餐饮等行业“消费维权”指标的不满意率相对较高;对美容美发、餐饮、医疗卫生、家政、商品房销售等行业“消费环境”指标的不满意率相对较高。
会议强调,长春市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清短板弱项,强化责任落实。要围绕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加大消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消费教育宣传力度等重点任务,结合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内容,依据自身职责,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力争实现2021年长春市消费者满意度稳定在良好水平以上、排名进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