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魏文泽)2021年以来,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管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市场安全,持续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兰州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的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以及日常消费量较大的果蔬和海鲜、牛羊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
截至7月31日,完成食用农产抽样任务353批次,检出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为2.8%;完成专项抽检任务71批次,检出不合格(问题)食品4批次。
截至7月31日,完成食品快检筛查9980批次,合格996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为0.11%。其中:质量认证与检测中心及基层监管所完成食品快检1184批次,合格1174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为0.84%;食品快检车完成食品快检351批次,合格351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为0%;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完成快检8445批次,合格844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为0.01%。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品种主要有:龙豆、韭菜、菠菜、豆芽香蕉等,检出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毒死蜱、腐霉利、灭蝇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专项抽检检出的不合格品种主要有:粉条、食醋等,检出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苯甲酸及钠盐、不挥发酸、铝的残留量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并立案调查,查明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蔬菜水果等食品,及时索要购物凭证,并关注市场或超市内有关农残检测的公示布告,食用前尽可能用食用小苏打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如果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