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涛 林小果 姜童山)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徽省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357号)。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大米、小麦等粮食加工品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粮食生产加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我县粮食安全,2021年8月6日,颍上县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全县粮食加工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局长朱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食品室王涛主任传达了省局有关文件及解读,强调全县各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原粮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购进的每批次原粮,索取重金属(稻谷中镉)、真菌毒素(小麦中呕吐毒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包含重金属(稻谷中镉)、真菌毒素(小麦中呕吐毒素)等项目的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同时部署了下一步粮食加工品抽样检测工作,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会议最后,副局长朱士平做强调发言。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粮食加工品安全应当是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履职尽责。二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要依法从严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促进全县粮食加工行业健康发展。
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共5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