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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封9.7吨无“湘冷链”追溯码冻肉

2021-08-04 09:00 来源: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久榛
摘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相关要求,对9.7吨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冻肉进行查封。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久榛)8月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冷链食品执法检查中,发现北湖区长冲工业园某冷库内有325件(约9.7吨)来自加拿大的冻肉没有按要求进行追溯码赋码、贴码,产品追溯信息不全,执法人员当场按程序对该批进口冷链食品予以查封。

按照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湘冷链”)的要求,全省范围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凡在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并运入省内销售,需在“湘冷链”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湘冷链”为相关产品按批次进行追溯码赋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贮运、加工、销售未加贴“湘冷链”电子“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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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

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可追溯,做到“四个不得”:一是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二是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三是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四是没有产品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予以从严、从快查处。

据了解,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水果、乳制品等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湘冷链”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若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冷链食品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视频、图片来源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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