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黄山市休宁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要求大米生产企业落实原粮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保障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谢灶平)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大米及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大米及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大米生产企业落实原粮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购进的每批次原料,索取重金属(稻谷中镉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未经检验合格的大米不得出厂销售,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经营单位监管。加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生产许可。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四是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加强技术指导帮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开展指导帮扶活动。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二是加强技术支持。三是鼓励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订单农业、建设粮食种植基地等形式加强原料控制。四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强化信息沟通渠道。对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等问题时,该局及时发布信息,便于各基层所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由于休宁县市场监管局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力,多年来该县大米及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总体可控,运行平稳向好,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效地保障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