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高薇)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确保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近段时间以来,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铁拳”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深入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工作,对冻库、商超、餐饮等重点主体展开拉网式再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漏网之鱼”。
工作现场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某牛肉汤馆、某火锅店冰柜内分别存放有已切割成均匀块状的 “肥牛”16块、 “南美白虾”4盒(1.4kg/盒)。经确认,上述“肥牛”“南美白虾”为进口冷链食品。检查现场,两家餐饮单位负责人均无法提供上述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川冷链”登记等相关材料。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肥牛”和“南美白虾”就地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由于这两家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也没按要求将进口冷链食品送入市县内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有力震慑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两家餐饮单位立即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并联合公安部门责令上述两家餐饮单位暂停营业,要求餐饮业主在最快时间内完成冷链食品、贮存环境及全体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待检测结果呈阴性和经营场所全面消毒后方可恢复营业。
荣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新的特殊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在生产经营重点环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工作。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主体,一律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