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邱少辉 陈芬丽 记者 朱定荣) 油条是中国老百姓早餐常见小吃,长期以来广受欢迎。但一些商贩为了使油条口感更加酥脆,在油条原料制作过程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近日,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8年12月,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油条生产点进行执法检查,分别对炸油条的面团和成品油条进行抽样送检。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要求,食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然而经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中谢某生产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长期过量食用铝元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仅将面临罚款,还要被判刑。
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被告人谢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禁止被告人谢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南平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查办移送、联合惩处、信息通报等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
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加大食品安全犯罪刑事处罚,有利于威慑食品安全犯罪,筑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