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厦门市海沧区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会上,海沧区食安办副主任郑庆荣指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大措施,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魏清心 肖静 记者陈家华)近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初步确定,厦门市食安办下发《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海沧区食安办对照任务分工表,细化分解至区食安委各有关部门,于7月6日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研究部署创城冲刺阶段工作。据悉,2021年3月国务院食安办启动了对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
推介会现场
推介会上,海沧区食安办副主任郑庆荣指出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大措施,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载体。各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一是要深刻认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义,用示范城市的“标尺”自测差距、找准标准,以创建为抓手,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二是对照细则标准再落实再梳理,紧盯关键环节查缺补漏,对照创建工作,拿出特色亮点,形成合力。
推介会现场
此外,为了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工作,海沧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对照工作职能,对内部分工进行了再细化,于7月9日组织相关科室、各监管所召开创城推进会。会议对创城细则进行逐条解读、再分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郑庆荣进行了再动员与再部署,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树立正确的创城观,不能有“闯关”的思想,要有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质量的大局意识。二要对照细则对标对表,抓紧落实各项新增考核工作,责任到人。三要紧盯薄弱环节,守住底线,不在关键敏感期间出现否决项。四要加大宣传,讲究方式方法,持续发力。五要做好信息沟通,多举措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