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河南
下拉

漯河市监局发布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9-06-19 16:14 来源:漯河市场监管局 编辑:李明珠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餐饮服务环节网络订餐的消费方式已成为一种新型的业态。“互联网+订餐”商业模式给传统餐饮服务行业注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也逐渐转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模式。为确保网络订餐消费安全,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

选择持证餐饮单位。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订餐,保证餐饮食品是由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制作的,并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

切勿订购高风险餐饮食品。建议订餐时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拌沙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餐饮食品加工后及时食用。建议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餐饮食品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

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和餐饮食品。建议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五是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单位集体用餐订购,可以选择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餐饮食品来历不明的,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