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浙江
下拉

宁波海关截获多个“毒零食”快递

2021-06-28 15:03:06 来源:海关总署 编辑:郑添元
摘要:近日,宁波海关对海外邮寄回国的食品快递进行检查,发现快递中存在以食品包装的新型毒品。海关缉私警察表示,如果不法分子将其添加到零食、饮料等食品中,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快递包裹显示是“巧克力”,里面装的却是氟硝西泮、咪达唑仑,也就是俗称“蓝精灵”“迷奸水”的新型毒品。近日,宁波海关连续截获多个从国外寄来宁波的这种“毒快递”。

20210628150022837001.png

海关查获的藏匿于巧克力包装袋内的氟硝西泮 (甬缉摄)

据介绍,这些快递大多将物品名称伪报为小零食、巧克力等食品。然而在查验过程中,关员发现包裹内藏匿有疑似药片的物品。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药片确系氯硝西泮(俗称蓝精灵)、咪达唑仑(俗称迷奸水)、苯巴比妥等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即广义上的“毒品”。

“这些药物都是新型毒品。”海关缉私警察介绍,“如果它们被一些不法分子添加到零食、饮料或者酒精中,不但不易察觉,还会让人嗜睡,产生类似喝酒断片的效果。”

以“蓝精灵”氟硝西泮为例,一般人服用后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即失去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当它与酒精混合后,会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让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宁波海关着力于加强禁毒堵源截流工作,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6月26日至今,已立案侦办毒品走私案件6起,查获可卡因115.37千克,大麻烟油(四氢大麻酚)904毫升,摇头丸20颗,氟硝西泮120粒,三唑仑片10粒,咪达唑仑注射液60支,有力震慑毒品犯罪。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均属于禁止进境物品。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宁波海关倡议,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董楠)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