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荣强 李景梅)日前,中国食品安全报社走访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当地持续优化高质量营商环境及落实地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工作的先进经验及做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沧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循“四个最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积极防控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着力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监管体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据了解,沧州市为了优化高质量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打造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清单制度体系。实现河北政务服务网和专网网上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全程帮扶服务;积极推行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网上预审”模式,实现外资企业全国范围内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审批率100%。
为了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建立完善会议、政策措施抽查、举报处理回应和信息沟通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针对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承接大红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聘请了河北大学对全市2020年9月30日以前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等进行了评估审查。
据介绍,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2021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沧州市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文件汇编》等。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召开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集贸市场计量、打击虚假广告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行动。组织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并持续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
此外,沧州市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市激励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按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的双要求,强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基础能力,力争知识产权增速符合全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加强知识产权质量要求,围绕全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强化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激励知识产权高质高产,加大在“十四五”重点发展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实行行政和司法协同保护顺畅衔接,围绕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市、县立体化、网络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应急预警机制和快速维权机制,强化纠纷调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排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80余家,110家企业签订了信用承诺书,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据了解,沧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民生事项写入市委全会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两办重点督办项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并通过跟踪督办、巡视巡察、考核评议等手段严格督导落实。
2020年4月,沧州市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制发了《沧州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逐岗细化了各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组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全部同步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晰了本级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划分。市、县两级政府重点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每年年初均以政府办文件部署了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修订完善本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制;修订了食安委议事规则和食安办工作规则,对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细化,全面建立了“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的工作机制,并统一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食安委主任。
为此,市人大和市政协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对反映沧州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食品安全问题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实行重点跟踪督办,监督推动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破解,共同推动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稳定向好发展。
众所周知,食品安全监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为了全面落实监管职责,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了10余个与食品相关科室,市局层面从事食品相关人员近100人。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据了解,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针对性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坚决守牢食品生产安全底线;持续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在覆盖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等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推动食品添加剂、大米、小麦粉、啤酒、速冻食品、冷冻饮品、罐头、糕点、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河北省食品追溯系统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92家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省食品追溯平台;确定沧县水果制品、河间牛羊肉为沧州市第三批食品生产集中区,开展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在食品经营环节加快推进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评定工作。自年初安排部署以来,已累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7052户次,目前共有27656户获证食品销售主体,已完成对14812户获证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风险等级评定,风险分级率达86.95%;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方面深挖重点区域、重点品类案件线索,对发现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在加强推进食品追溯系统建设方面全市已将4627家冷链食品、药品、相关产品和单位纳入“河北冷链追溯系统”,录入系统“首站品种”10162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入网率100%。全市41家农贸市场已全部在省局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进行注册;加大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截止目前,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出动执法人员31041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主体23014户次。
据介绍,在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加强“元旦”“春节”“五一”期间餐饮安全监管工作。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高速公路服务区饮食供应点、火锅店和开展第三方外卖业务等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据了解,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针对推进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方面制定了“阳光餐饮”、省市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标准,筛选确定入围单位,并对入围单位进行初评。目前“阳光餐饮”建设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清洁厨房”和“明厨亮灶”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