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为强化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将对食品抽检一年内多次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抽检出现同一项目不合格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落实“处罚到人”。
5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发布关于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抽检出现同一项目不合格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落实“处罚到人”。
据悉,对抽检监测不合格的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原因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收到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的整改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采取书面审查或现场复查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同时,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整改完成后一个月内,对企业整改完成后生产的同品种食品开展跟踪抽检。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指出,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违法违规事实为依据,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到位。对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抽检出现同一项目不合格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落实“处罚到人”。(王换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