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厦门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侨岳里一家茅台集团直营店购买的两瓶“飞天茅台”疑似假酒。执法人员经过鉴定,现场17瓶茅台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弥 林莉莉 记者陈家华) 近日,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在侨岳里一家“茅台集团直营店”购买的两瓶“飞天茅台”疑似假酒。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到场鉴定,通过辨认外观,现场17瓶茅台酒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经营者立案调查。
查获的假酒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梁某供述,其经朋友介绍认识自称为贵州某酒厂业务员的李某,李某于2020年初向其邮寄了部分案涉茅台酒,梁某平时自己也在做茅台酒回收生意,因此,梁某无法提供在售茅台酒的商标所有权人授权书、进货凭证。其曾参加过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的招商会,购进一款名为“茅台醇香”的酒进行销售,便擅自使用“茅台集团直营店”字样用于店面门楣广告、高德地图手机软件地址索引显示店名。投诉人表示,自己正是因为通过网络搜索关键字“茅台直营”搜索到这家店才上当受骗。
执法人员扣押查获的假酒
为避免造成其他更严重后果,该案目前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本案办理过程中也在进行着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查办线索,从单向移送转为双向互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突出违法乱象,有效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