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信阳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张军家)为确保市场销售环节“主渠道”食品安全,督促指导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要求。4月份,信阳市政府食安办对中心城区部分大型商超和生鲜仓储基地的果蔬、肉类和冷链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下发了督办通知。
会议现场
5月20日,信阳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城区商超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议。会上,各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了整改及查处情况;通报了检查城区商超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会议明确,2021年是全市食品流通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推行大中型连锁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报告制度。大中型连锁超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点环节防控,抓好重点品种管控,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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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玉红分析了商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入市查验义务履行不到位、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经营过程不规范、公示信息不完整等方面。对如何防风险、排隐患、强监管、建机制,通过商超食品安全的治理,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守护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她强调,一是强化责任,健全管理机制。突出抓好监管的规范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制度建设,筑牢可靠的食品安全“防护墙”,让全市人民真切感受食品安全持续向好的态势。二是集中优势资源,做好“四项”工作。抓细主体责任落实、抓牢风险分级管理、抓好专项抽检活动、抓实宣传氛围营造,打好共管共享“组合拳”,切切实实让我市食品安全成果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三是落实时间节点,全面整改提升。整合执法力量,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警示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和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