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首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正式实施,重点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今年起,四川将全面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并启动相关考核。5月1日,四川首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给出端牢“天府饭碗”的新举措。
《条例》进一步厘清了粮食安全“谁来管、怎么管、管什么”,重点是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目前,省委农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正加紧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如何保障四川粮食安全?《条例》提出,夯实内部稳产增产基础,制定跨区域调粮举措。
其中,对内的重点是采取“长牙齿”的办法保护耕地并确保“良田粮用”,做到“仓中有粮”。具体来说,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等,严禁单位、组织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同时,在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前提下,确立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商业库存和自主储粮的大储备制度。
对外方面,明确四川粮食调剂品种余缺,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制定引粮入川措施,从而实现四川粮食供需平衡。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介绍,四川是西部唯一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消费转化大省,《条例》的施行,意味着四川粮食安全保障进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 (王成栋 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