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水域禁捕、打击毒鱼电鱼炸鱼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动,截止到目前,渔政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210车次,执法艇116艘次,处理8890投诉工单30件。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飞)为全面推动天津市“亮剑2021”渔政专项执法行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天津市蓟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水域禁捕、打击毒鱼电鱼炸鱼、渔业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水产养殖投入品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动。
结合天津市“亮剑2021”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支队以日常检查、夜间巡查和蹲点守候等方式,与属地政府、于桥水库管理中心、公安蓟州分局及天津市渔阳水利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合作,加强我全区15条河道,2座水库的监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重点查处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和使用禁用方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和使用禁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高渔民和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截止到目前,渔政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210车次,执法艇116艘次,处理8890投诉工单30件,发放《于桥水库封库休渔通告》30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销毁限制使用渔具116组、禁用网具92组;立案查处7起,其中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今后支队将秉持执法必严,作风必硬的原则,强化联动,密切协作,责任制、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巡查活动,全力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