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欧阳世涛 胡士勤)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阜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堂供餐学校食品的安全,有效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2021年4月20日-21日,根据阜阳市《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阜阳市市场监管局、阜阳市教育局联合对临泉县、颍上县、阜南县和颍东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阜阳市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随机抽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食堂供餐的学校,现场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食堂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规定;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经营;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规定;是否落实校长陪餐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台帐记录和票证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原料;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
专项检查期间,阜阳市共检查了15所农村中学和小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下发了《食品安全问题检查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责任,将存在的问题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定期开展自查自评,确保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管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