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统计,广东检方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7件,起诉141件。
3月14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7年至2020年,广东检方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7件,起诉141件。在已审结的起诉案件中,有95.54%的案件获法院支持,判决支持赔偿金48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
广东检方当天发布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在凉茶里非法添加西药一案受到关注。凉茶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行于广东、香港和澳门等地区的传统工艺,是民众根据当地的气候、水土特征,在长期预防疾病与保健的过程中,食用、总结出的一种日常生活饮料。
李某清、卢某梅二人为了增加凉茶销量,自2018年11月起,在凉茶中擅自随意添加西药,对外以“特效凉茶”进行销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7日提起诉讼,诉请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2020年1月23日海珠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两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支付已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25000元。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8年起,张某成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购买“七叶参”“壮骨通脉丹”“枇杷丸”“花蛇止痒丸”等药品并通过网络销售。2019年8月底,张某成开始自行购买药材、药瓶、瓶盖等物品,伙同他人制售假中成药。
对于涉案药品是否能认定为假药的问题,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同时联系行政机关对涉案药品性质进行认定。龙岗区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一审判决作出后,各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方伟彬 赵一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