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徐红伟 王再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消息,在2020年9月14日正式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第一批中欧双方各100个地理标志于2021年3月1日生效,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黑木耳和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入选,阿拉善白绒山羊、阿拉善双峰驼、鄂托克螺旋藻入选成为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协定》签订后,中欧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将在对方市场得到保护,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各自的司法辖区内,阻止“不符合适用标准”的第三方使用受地理标志保护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在具有特定地理来源、并因该来源而拥有某些品质或声誉的产品上使用的一种标志,有时也被称为“地理标识”。这种基于原产地的命名保护最初起源于20世纪早期法国的葡萄酒酿造业,后来逐渐成为一种与地理标志相关的产权保护制度,为世界各国所认可。欧洲被认为拥有世界上最发达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1992年,为了统一欧盟各国的地理标志,欧盟委员会推出了“欧洲原产地命名保护”(Appellationd‘origine protégée,简称AOP)。目前,欧盟已将3300多个欧盟产品名称注册为地理标志。
中国的地理标志,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农业农村部三个部门提出,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农业农村部自2008年实施登记保护地标产品以来,共登记保护3268个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已登记保护131个产品。
为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中欧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中方谈判团队由商务部牵头,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参与。2018年国务院机构调整后,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职能划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谈判也相应地由商务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
谈判共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协定》正式签署,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协定》分两批开始生效,第一批中欧双方各100个地理标志,于2021年3月1日生效,4年后,再新增保护双方各175个地理标志。
《协定》可以有效阻止假冒地理标志的产品,为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消除后顾之忧。同时,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这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并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对打开欧盟市场有重大的意义。
《协定》的签署,可以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为地标产品走出去搭建平台,有利于我国相关产品获得海外消费者的认可,提升知名度,开拓海外市场。可以形成基于独特文化与农产品物质产品的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形成良性发展。出口欧盟的地标产品能实现附着在产品上的中国文化输出,挖掘、提升、重塑中国“三农”的文脉价值,实现中国理念与中国价值观的立体传播。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欧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不仅可在对方获得法律保护,还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地理标志持有人不需要自己去欧盟申请,节省了成本。同时,协定涉及的地理标志,不仅受到法律保护,遇到问题还可以通过条约建立的双边机制来解决,相关地理标志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了双重保障。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将做好第一批地理标志的保护,加强监督,确保扎兰屯黑木耳和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的质量,为相关产品的出口提供服务。加大宣传力度,顺势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让更多的地理标志产品为消费者熟悉。同时,按照协议安排,推进第二批地理标志的保护,确保拟推荐的阿拉善双峰驼、阿拉善白绒山羊和鄂托克螺旋藻顺利入选,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