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霉变鸡腿事件,该案是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开展“春雷行动”打出的第一拳,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同时,对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教育的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宋晓明) 2021年2月23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接到消费者孔女士投诉举报称:22日下午在漯河新玛特商超负一楼购买的食品“炸鸡腿”,出现腐败霉变,要求执法人员调查处理。
霉变鸡腿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商超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漯河市源汇区萌畅卤肉居熟食品经营店,经营者郭某芳,在漯河新玛特商超负一楼自营区经营熟食,办理有食品小经营证,因郭某芳在经营油炸鸡腿过程中,食品储存不当,导致油炸鸡腿里面霉变。22号下午消费者孔女士在该经营点购买5个炸鸡腿,家人食用后出现不适,仔细辨别为霉变鸡腿。”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震慑违法行为,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对该经营者郭某芳作出:“没收腐败变质食品,罚款十万元的顶格处罚”。依据第51条规定对市场开办方漯河新玛特购物有限公司未履行食品检查义务处罚3万元。
案件推进会现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2月25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召开“春雷行动”动员会,对“六类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其中“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整治”列为第一整治目标,该案是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开展“春雷行动”打出的第一拳,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同时,对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教育的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极大地震慑了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