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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开征求餐饮浪费规定制定意见

2021-02-05 11:53:33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李玥
摘要:2月5日至20日,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2月5日至20日,北京市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紧盯“舌尖上的浪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推进、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坚持“小切口”立法,法规调整范围聚焦在餐饮服务环节,共23条,不分章节。在倡导小份菜、提供打包服务、设置劝导员等措施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网络平台不得播出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内容。

个人 有权劝阻、举报浪费行为

餐饮浪费如何界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本规定所称餐饮浪费,是指在餐饮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使用或者不必要的废弃等行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餐饮浪费及其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个人应当遵守制止餐饮浪费相关行为规范,外出就餐时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菜品主动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市民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餐馆饭店 诱导超量点餐最高可处一万元罚款

各类餐馆饭店是制止餐饮浪费的“主战场”。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从“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外卖配送”等各环节加强管理,同时遵守“配置小份菜、小份量主食;张贴或摆放文明用餐、反对浪费标识;设立劝导员;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等规定。

对于诱导顾客多点菜的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对违反规定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鼓励学校、幼儿园食堂提供预订餐服务,减少因学生年龄、体质等个体差异造成的就餐浪费。商务宴请、婚丧喜庆等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应当合理选择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提倡移风易俗、理性消费,抵制铺张攀比等陋习。

集体用餐配送 过量备餐或可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自助餐剩多了能不能额外收费?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助餐经营者应当建立备餐评估、供餐巡查等制度,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布置餐台,配备不同规格的餐饮用具,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取餐。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向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此外,鼓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分餐服务。对用餐单位提供用餐人数信息不准确或者过量要求备餐造成浪费的,可以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外卖送餐 推广小规格餐品、可选套餐

点外卖因看不到实物,经常点多怎么办?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餐品份量、规格、建议用餐人数等信息,推广小规格餐品、可选套餐。外卖配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餐盒、餐袋和保温、清洁的配送容器。

网络平台 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内容或被追责

针对“大胃王吃播”等通过博眼球方式宣扬暴饮暴食的行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音视频信息的审核,发现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音视频信息的,及时制止、停止传输相关内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信息服务,违反规定的由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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