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全面落实1月28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有序恢复、逐步放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广大居民过节购物消费的实际需要,就主城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从2月5日起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辖区政府和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维护秩序,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要开展检查巡查,限制客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客流量的50%;入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佩戴口罩;加强场所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持电梯、公用洗手间、咨询台、售货区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入口、结款台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区域要设置“一米线”,重点区域安排疏导员。利用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缩短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内部的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棋牌室、健身房、培训机构以及书店等暂不恢复营业,餐饮单位不提供堂食。
餐饮企业暂不恢复堂食。鼓励开展线上订购、线下配送和顾客店取。
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场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防控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要通过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不得组织各类线下促销活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市场监管、卫健、商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监管督导责任。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隐患风险等情况的,及时督促企业处置和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市场主体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恢复正常经营不需审批,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整改到位后方可正常营业。
其他商贸行业的恢复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民生活需求适时做出调整。(任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