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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广宗县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2021-02-04 16:02:06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 编辑:李玥
摘要: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禁止在餐饮单位举办一切群体性就餐活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广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疫情期间严禁开展群众性集聚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止在餐饮单位举办一切群体性就餐活动(婚宴、大型聚会等)。严格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50%。

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

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入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施消费者登记制度,对所有进餐人员全面实施实名登记。

饭店内电梯、楼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收银台、地面等高频率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建立消杀台账。

请各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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