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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口罩入法 泉州台商投资区3家餐饮店被罚

2021-02-03 16:42:1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李玥
摘要:2月1日,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正式施行,截至目前,泉州台商投资区3家餐饮店未严格遵守规定被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苏桦蓉 记者朱定荣)2月1日起,《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开始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根据《规定》,全省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规实施首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专项检查,共检查了餐饮店186家,责令改正32家,当场处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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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过程

2月1日下午,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屿头街及周边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12家餐饮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1日晚上,执法人员再次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3家餐饮店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新规宣传,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印制张贴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餐饮经营主体落实《规定》。今后,若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拨打12315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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