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推广使用“江苏冷链”、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等举措,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范晓慧 朱旭海)细心的镇江市民发现,近日,在镇江的冷库以及商超,陆续出现了蓝底醒目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公示栏”,公示的信息包括追溯码、省内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出仓证明、海关入关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再细看,所有公示栏的尺寸、材质都是统一的。不少市民点赞:“相关部门把监管行为用这种形式展现,老百姓看得懂、看得放心,不会草木皆兵,更不会因噎废食。”
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公示栏
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用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只是镇江市场监管工作一个很小的切口,对监管人员来说,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的背后,还有着更海量扎实的工作。
全部纳入监管。把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贮存、生产、流通销售、餐饮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全部纳入监管视野,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进口冷链疫情防控培训视频,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消毒技术指南培训和江苏冷链电子追溯系统使用培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推广使用“江苏冷链”。做到“四个应尽”,即企业主体应入尽入、企业信息应录尽录、食品信息应传尽传、冷库应备尽备,做到上查来源、下知流向,实现全程追溯。
严格落实“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同时,严格法律责任,对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仓检测消毒、不使用“江苏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贮存等行为,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后处置,并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