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19年4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通报》,据悉,这是全省首次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进行排名。
据悉,2019年4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唐山0.886,石家庄0.874,秦皇岛0.856,邯郸0.854,沧州0.847,承德0.836,张家口0.832,保定0.787,衡水0.753,邢台0.734,廊坊0.462。
通报指出,对排名第1位的唐山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石家庄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秦皇岛市奖励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扣减300万元,倒排第2位的邢台市扣减200万元,倒排第3位的衡水市扣减100万元。
通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将辖区水环境质量达标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时刻关注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和达标情况。对于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和尚未达标的国省考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有关市县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污染源排放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依法严肃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渗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张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