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孙德立 卢洁)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江苏阜宁县从严把“五关”入手,狠抓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确保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严把乡厨经营主体准入关。要求凡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的乡厨经营人员,必须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健康证明,同时负责办理其他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严把申报审核关。规定: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主办者要提前向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报,村委会(居委会)明确专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就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严把食材质量关。要求食材采购者要落实食品原料辅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采购、使用采购渠道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辅料,自觉执行不买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禁食野生动物、反对餐饮浪费等规定。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或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江苏冷链”追溯信息,相关证明与追溯信息不全的严禁使用。
严把加工制作关。规定:餐食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严禁生熟不分,提倡不用生食冷食,禁止生食海鲜产品。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食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
严把健康管理关。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未排除风险前一律不得上岗。从业人员提供服务应全程配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参加聚餐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的一律禁止参加聚餐。
其外,阜宁县还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主办者和乡厨经营人员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