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检、市委的统一部署,自2019年9月起,上海检察机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构建工作机制,发挥办案团队专业优势,为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
“最严谨的标准”:针对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口罩、哄抬防护用品物价等严重扰乱防疫秩序行为,快速研究确定司法实践标准,严惩伪劣防疫用品犯罪160余人;“最严格的监管”:针对跨省市伪劣农产品入市把关环节,牵头联动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推动加强对入沪农产品企业备案审核,改善入沪道口的监管,严格抽查检测方法,强化农产品入沪监察;“最严厉的处罚”:针对专项行动期间办理的有毒减肥咖啡案等重大案件的主犯,提出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顶格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一名被告人被判没收个人财产2500万元;“最严肃的问责”: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监管人员或滥用职权或疏于监管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建议严肃查处。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51件723人。上海检察机关提出的重刑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十五年的占5%,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上的占8.3%。追捕追诉到案13人,建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案件2件,对不符合法律标准的案件监督撤案7件。针对322条公益诉讼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立案240件,起诉审查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管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12份,均收到整改回复,凸显“办理一件治理一片”成效。上海检察机关“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获评“2020年度上海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施坚轩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