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戴正聪)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37号)有关要求,嘉兴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对进入浙江的冷链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检”、分类处置,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缩短滞留时间,日前“物防”专班发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入浙温馨提醒。
冷链运输车辆检查站
冷链车进入浙江之前司乘人员需随带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做好以下准备:如果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水产品、畜禽肉类)需在浙江省内储存、加工(分包)、销售,随附证明齐全的,能够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提前通过“支付宝”或者“浙里办”APP搜索“浙冷链”,申报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省际检查站在查验相关信息无误后可以立刻放行承运车辆;如未提前申报相关信息,则需在现场登记后方可放行承运车辆。随附证明不全的,无法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请提前两天在“浙冷链”系统申报通关、目的地、消毒等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在查验相关信息无误后可以立刻放行承运车辆;如未提前申报或预约集中监管仓,需在现场补录相关信息并预约集中监管仓后方可放行承运车辆。如属于过境进口冷链食品承运车辆(不在浙江省内储存、加工(分包)、销售),请配合检查站工作人员现场登记车辆号牌、司乘人员及联系方式和目的地等信息后,放行承运车辆。
嘉兴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特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违规将被重点管控:一是承运车辆未及时运抵集中监管仓的。由各地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核实情况,通过“浙冷链”系统将相关承运车辆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各检查站发现重点管控名单内车辆入浙的,一律劝返。二是承运车辆登记为过境但在省内卸货的。由发现地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会同当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置。其中,在高速公路检查站登记为过境的车辆12小时内在浙江省境内下高速公路的,由“浙冷链”系统通知相关高速公路出口所在地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
检查组对入浙的冷链运输车辆逢车必检
据悉,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应入尽入集中监管仓,嘉兴市从1月18日凌晨零点开始,在省际道路的交界处设置了8个检查站(其中高速公路检查站5个,国省道检查站3个,从数量上来说是浙江省最多的,占全省的1/5多)。检查站实行24小时运转,由公安(高速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入浙的冷链运输车辆逢车必检,分类处置。通过查验前移、源头阻断,确保入浙的进口冷链食品24小时“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截至1月27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744人次,8个检查站共检查冷链运输车辆5053辆,分类处置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1142辆,补充登记、预约监管仓65车次。8个检查站就像一道扇形屏障,牢牢守住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浙江的北大门。
嘉兴地处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交界,进口冷链食品从上海、江苏入浙的占90%以上。嘉兴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与上海、江苏的监管部门对接,秉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上海87个中转查验仓和江苏监管仓出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入浙,不需要再进浙江的集中监管仓。这么做,既保证了进口冷链食品源头可控,同时又方便了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