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林业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资源职责的同时,积极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助推木耳、香菇等食用菌产业发展,确保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政策支持。印发了《商洛市林业局关于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洛市林业局关于支持柞水木耳生产及规范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同时,简化林木采伐办理流程,创新“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委托镇办办理林木采伐证,缩短办证时间。
倾斜采伐指标。坚持“限额管理、凭证采伐、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林木采伐政策规定,对栎类资源丰富的镇办优先安排食用菌生产用材指标,并结合当地森林资源现状,最大限度地向木耳生产、食用菌产业用材倾斜。加强木材流通。鼓励从外地调入木屑,用于食用菌产业发展。对外地调入木材,实行绿色通道,凭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运输。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大户充分利用核桃、板栗等经济林综合科管中的修剪枝、废弃物、木材加工下脚料等生产食用菌。在实施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工程项目时,可以将产出物用于解决食用菌产业发展原料所需。
实行挂牌保护。对辖区内发展食用菌的企业、大户实行“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挂牌保护制度。企业、大户将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集中挂牌公开,证明木材来源,以此为据,减少执法检查,确保食用菌生产企业、大户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加大资源培育。大力开发种苗来源广泛、适应性强、成活率高、生长快、适宜本地生长条件的速生食用菌专用林或兼用林,有目的地进行栽植造林,加快栎类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加大后备资源储量,满足食用菌产业长期发展的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扎实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夯实县区和镇办责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木耳生产及食用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田红俊 刘永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