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陕西
下拉

商洛市制定出台《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2021-01-08 11:47:02 来源:商洛日报 编辑:郭逸凡
摘要:日前,商洛市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索证索票、报备报告等制度,对冷链食品的场所、冷库、器具进行全面消毒,鼓励广大消费者对冷链食品从业者进行监督,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近日,记者在商洛市区华润万家超市发现,超市的入口处和冷链食品销售区,均张贴着《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公告,超市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他们落实市上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此外超市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员工每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据了解,日前,商洛市制定出台了《商洛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要求在全市各大超市入口处和冷链食品销售区以及餐饮、食品生产加工、冷链食品储存等企业广泛宣传和张贴,并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冷链食品的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的防控责任。

措施规定:要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凡从商洛境外购进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索取供货方经营证照、食品名称、购货数量、购货日期、检测检疫合格证明等票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还必须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建立每个批次的购货台账,留存所有票证。对来源不明和无核酸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购进。要严格报备报告管理。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入库前24小时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要严格核酸检测管理。凡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其他食品,在入库或销售、使用前,一律要经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一批次一检测”。对全市所有冷库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全覆盖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结论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要严格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储存、运输、搬运、销售等环节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台账,详细登记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今冬明春对所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严格消毒消杀管理。实行“人物同查、人物同防”,由企业单位对承运冷链食品的运输车辆、冷藏箱实行“一作业一消毒”,对冷链食品外包装实行“一批次一消毒”,未经消毒的食品不得入库。对储存、销售冷链食品的场所、冷库、器具以及餐饮服务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周环境检测”。建立消毒登记台账,以备监管部门查核。要严格分区分库存储管理。经营冷链食品的,应将进口冷链食品与其他冷链食品实行“分区储存、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购进大宗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在当地代储存企业冷库周转暂存,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销售、使用。

要严格实名制销售管理。批发、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要建立销售台账,详细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食品名称、数量、日期等信息,去向不明的一律不得销售。要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凡搬运、存储、销售等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必须坚持穿工作服、戴口罩、戴手套、勤消毒,自觉做好各项个人防护。要加强宣传和群众监督。各级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卫健等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知识、监管措施宣传。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群众对冷链食品从业者进行监督举报。要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各级市场监管、商务、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查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对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执行防控措施不力的要从严从快处理。(李亮)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