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市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大型冷库、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市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与部署。据悉,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全市冷链食品进行新一轮的再排查,重点整治存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超市冷链食品。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通知,将围绕市场上是否存在新进进口冷链食品、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是否“应检尽检”、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核酸检测报告”等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采购报备制度、冷库备案制度、食品溯源制度,落实应检尽检,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
据悉,目前拉萨市冷链食品经营主体共200余家,大型冷库6家。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提供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称第三方冷库)必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留存委托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运输和存储。第三方冷库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餐饮)自建自备冷库,应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如实记录贮存冷藏冷冻食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控可溯。
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未完成核酸检测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要主动配合,按时上报相关食品从业人员“应检尽检”核酸检测需求(每10日一次)。
据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次仁卓嘎介绍,根据当前冷链食品监管工作需要,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冷链食品检查要点表”,重点检查冷链食品有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湖信息四项内容,同时以冷藏冷冻的食品销售单位和以冷链食品为原材料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排查对象,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不采购、不加工、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确保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相关产品,一律就地封存,不得销售。(央金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