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工作培训会议,此次培训,围绕《天津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风险分级自查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委在培训班上通报的风险分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开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飞 张伟 董玉国)2020年12月31日下午,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经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指导精神,对经营环节风险分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区局主要领导、食品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及相关监管人员参加培训会议。
据了解,此次培训,围绕《天津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风险分级自查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场监管委在培训班上通报的风险分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开展。会上,对各所开展风险分级自查及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风险分级自查工作,对定位、分级、检查质量、告知程序和检查结果等信息做到全面检查、及时整改。二是在2021年1月底前,严格按照《天津市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完成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告知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三是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禁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通过培训,宁河市场局监管人员进一步熟悉了风险分级程序流程及结果运用,明确了风险分级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为之后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及日常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