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衡霞光) 为打造“买着放心、用着舒心、吃着安心”的安全消费环境,结合省、市局工作要求,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据了解,该局召开了大中型超市和连锁超市负责人会议,共同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意义。召集大中型超市和连锁超市集中签订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
太康县大中型超市悬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
超市自我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
实行亮照亮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依法经营。
经营场所内保障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食品离墙离地放置,按照标签标识标示的保存条件保存。
直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全部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文件。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制度。
严格实行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柜(专区)销售,并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标注警示用语等消费提示信息;销售转基因食品设立专柜(区)并明显标示。
现场制售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诚信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欺诈消费者。通过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通过软硬件建设全方位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以便于消费者的后续监督。
太康县大中型超市悬挂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
该局利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大力宣传“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不断扩大活动范围、真正将该项活动落到实处。目前,太康县参与自我承诺食品经营者数量1940家。
据悉,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有序推进“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打造一个买着放心、用着舒心、吃着安心的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