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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铁桶式”防控进口冷链食品

2020-12-29 09:20:13 来源:大连日报 编辑:张慧
摘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曲寿巍在12月28日大连市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保质稳供稳价工作,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铁桶式”防控。

  

12月28日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曲寿巍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防控和监管。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省、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要求,落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第15号令相关部署,采取“清单式管理,看板式操作,台账式销号”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铁桶式”防控,“闭环式”监管,全力织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网。

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铁桶式”防控

按照“盯住人、管好物”原则,落实“五严”即严格装卸规范、严格设置冷库、严查违规贮存、严守入库关口、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自有冷库管控,强化补充性防控措施,严管市场供应,严密追踪溯源,实行全链条派驻管理各个环节,按流程实施闭环监管。

严格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冷库开办方防控能力等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省市场监管局审批,设定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冷藏分公司等8个冷库为首站定点冷库。凡是经大连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及从其他城市口岸入关转运大连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首先进入划定的首站定点冷库进行集中消杀、集中检测、集中监管,“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后方可出库。首站定点冷库实行“一方案、两清单、一流程、一表格”监管,印发专门管控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开办方主体责任清单、监管人员职责清单和冷库工作流程,科学规范检查表照单查验,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和“人盯库”机制,对定点冷库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实行集中居住管理。非首站定点冷库一律不得贮存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我市的首站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

严格冷链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在生产加工环节,严格企业自有冷库管控,进出库货物须经驻点监管人员验明方可出入库;国产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分开存放,严禁混库;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前在缓化池环节再次进行一次集中核酸检测,未确认为阴性的不得进入生产流程;加工车间要保持通风、消毒、合理人员密度及个人防护措施到位,产品出厂前集中消毒。在流通环节,对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出厂地追溯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禁止销售。

严格督促“人、物、环境”同检。持续督促冷链食品企业落实从业人员、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将冷库搬运工、掏箱工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提高到每3日一检。12月18日至24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已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25723人次、环境检测点位9629个、产品出厂核酸检测点位4619个;各地区继续推进“人、物、环境”核酸监测,对250家冷链食品企业的5032名从业人员、4937个环境点位、1969个进口货物点位进行了核酸检测。

严格疫情防控监督执法。实行全链条派驻管理,对412家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派驻628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封闭。实行常态督导检查,在派驻管理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全员备勤制,每日开展督导检查及暗访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停产封闭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严格冷链食品溯源管理。依托冷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以进口的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实现一端上报、多端共享,及时准确上传货物来源、去向、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强化市场监管、口岸、交通、卫健等部门相关数据的交换共享,全方位、无死角管控进口冷链食品,切实保证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全面推进保质稳供稳价工作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12月22日,发布《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在全市选定35个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作为价格监控点,实行日报制度,对肉菜蛋奶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监测。每日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消费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利用疫情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从快从重查处。密切关注疫情有关投诉举报,每日汇总分析诉求情况,形成即时专报(今年以来已累计形成127期),及时研判处置。这次疫情发生以后,涉及价格方面投诉高幅骤增,在加强监管后,投诉量已迅速企稳下调,近日继续下降。

严厉打击防疫物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医用口罩、额温枪、体温计、防护服和护目镜等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常态对产品合法资质、购进渠道、合格证明及储存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食品用纸包装容器、洗涤剂等防疫民生产品加大监管力度,抽查检验生产企业166家213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0.9%,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后处理工作。

严格管控退热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金普新区光中街道等5个地区335家零售药店及保税区格林小镇8家、甘井子区苏家村8家药店全部关闭,金普新区零售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全部暂停销售。除金普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严格按规定实行购买退热类药品登记和日报送等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开展全面排查,12月19日以来,全市累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85家次,登记并报送退热类药品购药信息共计88756人次。(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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