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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正式启用

2020-12-25 17:01:1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连待待
摘要:12月25日,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揭牌仪式在温岭市松门镇金港路双峰冷库举行,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正式启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戴正聪) 12月25日,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揭牌仪式在温岭市松门镇金港路双峰冷库举行,标志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正式启用。温岭市物防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并现场检查了冷链食品进仓查验、消杀、检测等全流程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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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揭牌仪式

进口冷链食品公共集中监管仓温岭站位于松门镇金港路,建设面积3040平方米,设有4个冷库,冷库面积288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50个标准货柜。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管理,设计建设严格遵循“避免交叉污染,坚持人物并防”的原则,做到“一分类、二分流、三严格”。“一分类”即人员管理分类,对于直接暴露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只允许在隔离区内活动;检测、消毒和驾乘人员实行半封闭管理,作业期间不准离开隔离区。“二分流”即作业区进出门“单向管控”,人与货物进出分流、卸货与提货通道分流。“三严格”即监管仓的运行遵循流程严格、规范严明与人员严管原则,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高效、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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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入查验消毒区

据了解,公共集中监管仓是有效防控和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传播的第一道关口。自2020年12月25日起,通过台州口岸进入或市外流入台州市进行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不能提供规范化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此前已进入该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如不能提供监管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的,须在12月31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进仓食品要在核酸检测合格,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取得相应证明,完成“浙冷链”赋码后才可以出仓。集中监管仓实行预约申报制,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至少提前2天通过浙江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进行信息申报和监管仓预约。进口商也可以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点击“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预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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