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贵港市民反映,贵港八塘镇山泉村附近的出租屋内有人非法加工猪肉类产品。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水产畜牧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16日中午1点,记者跟随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这家被举报的食品加工厂,现场可以看到,操作台上摆放着正在加工的猪头肉以及正要清洗的猪内脏。整个食品加工厂里卫生条件都较差,而这家加工厂不仅仅进行肉类加工,还自备有4个冷库。
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发现,当事人李某是个体工商户,持食品加工厂经营许可证在这里加工猪肉。李某现场提供了部分肉品的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不能提供相关进货票据,也不能现场提供齐全的销售单据。
执法人员经计量后得出,这个食品加工厂已经加工或未加工的猪肉总重量达到1万多斤,其中1700多斤猪杂碎已经装车,正要发给玉林一家公司用于制作鸡饲料。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全部猪肉产品,搬入冷库并贴上封条。李某被带回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进一步调查。 (稿件综合自: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