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戴正聪) 连日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县物防专班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物防”等级,持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物防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四个不得”、“七个必须”等相关要求,全力做到“五个清清楚楚”和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紧盯重点,全覆盖排查。在全县部署开展“食安冷库”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贮存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库的全覆盖“洗楼式”大检查,力求通过“五个查”(即查冷库底数、查温控管理、查进货台帐、查防控措施、查产品质量),实现“四个百分百”(即食品冷库登记率、首站单位巡查率、“浙冷链”赋码率、第三方冷库建档率达到100%),目前第一轮全覆盖排查已完成。本月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70人次,排查到全县共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户,冷库234个。累计核酸检测冷冻食品474份、环境样本589份、从业人员447人次,均为阴性。截至12月21日,全县在“浙冷链”激活登录的单位主体共317户,累计扫码13792件、累计赋码7541件,重点产品实现赋码100%全覆盖。
从严监管,落实责任。制定下发《长兴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冬春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明确新入长兴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具备“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浙冷链追溯码),未取得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不得在长兴县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对入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每日报备制,对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单位采取名单制管理,对首站经营单位实施联络员周巡查制。实施“三专二亮”工作规则,对冷链食品落实“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摊)销售,亮浙冷链码、亮进口冷链食品告示牌”等措施。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暗访督查、双检测等方式共发现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案件16起,主要是标签标识不符合进口食品标识规定和产品未赋码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通过报备把关,责令停止进货冷冻猪肚20件(200kg)和冷冻猪舌100件(1500kg);因未张贴浙冷链二维码,责令退货冷冻巴沙鱼17公斤。
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召开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培训暨工作推进会,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人员、全县经营单位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人员220余人次,发放给经营户冷链食品入库台账、销售台账和进口冷链食品公示牌共600多份, 48家单位签署了重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暂停进口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