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榆林市持续完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排查管控,督促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消毒、通风及人员防护等防疫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榆林市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市政府在榆阳区王则湾设立了榆林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从12月3日起,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集中进入监管总仓消毒检测,检测合格取得《榆林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榆林市督促落实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追溯管理、温度控制、人员健康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指导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查验并索取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凡是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重点人群、物品及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截至12月9日,对进口冷冻食品、冷链及市场环境、冷冻食品从业人员等17类重点人群、物品、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共采样检测29.56万份。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消毒等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定期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目前共检测从业人员、环境、食品及包装样本6139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强化排查管控方面,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大排查工作,通过逐件查、逐户过、逐库看,彻底摸清进口冷链食品底数,确保进口冷链食品不漏一件、存放冷库不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不漏一户。截至目前,全市现已排查冷库650个,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449户,库存进口冷链食品122.6吨。(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