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孙剑君 记者 戴正聪)“我现在真的是十分后悔,卖这个花生米,也就赚了几十块钱,现在却被抓了进来,早知道就不贪这个小便宜了。”当事人王某感叹道。日前,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批“问题花生米”,并将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9月末,浙江省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王某的副食店进行抽查,发现了货架上待售的花生米表面存在发霉痕迹。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花生米黄曲霉毒素实测值为594μg/kg,超过项目检测标准20μg/kg近30倍。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检查。
当日,执法人员于当事人销售食品区域纸箱上发现2.164千克待售花生米,存在肉眼可见的黑斑和霉变现象,核查确认与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在该涉案地点处抽检的花生米为同一批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经营户在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发现花生米存在发霉现象后未及时清理,在该局执法人员二次检查时仍置于货架上,存在主观故意,为明知故犯行为。
据悉,现场发现的2.164千克“问题花生米”已被全部扣押。当事人王某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临海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们,花生米发生霉变时,会产生大量的病菌和黄曲霉毒素,在购买生花生米时,通常会发现里面有不少是半粒的,这样的花生米表面最容易发霉。大家在选购、食用时都要仔细检查食品是否已经霉变,对于已经发生霉变的食品,不论是轻度污染还是重度污染,绝对不能食用,要果断地抛弃。